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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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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一年半无果追踪

徐光明坚称走法律途径

本报讯 5月18日,本报一版刊发了《四万血汗钱讨要何其难》,报道了农民工徐光明讨要欠薪一事。26日,此案二审开庭。

5月26日下午三点,徐光明与陕西桂宫旅游休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宫公司)、陕西秦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业公司)劳务纠纷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一年半以来,徐光明维权所花车票加上其他的费用,粗略算下来就有五、六千元,占秦业公司拖欠他的九千余元工资近一半。

在开庭期间,桂宫公司和秦业公司均由其各自委托代理人出面庭审。徐光明的委托代理人周玮表示,希望秦业公司向徐光明等人支付劳务费49189元,桂宫公司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所有的诉讼费也均由被告承担。

然而,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秦业公司委托代理人马李阳表示其拖欠徐光明等人劳务费4万余元属实,同意给付农民工劳务费,但由于桂宫公司拖欠秦业公司75万元工程款,导致秦业公司无法向农民工支付劳务费。

桂宫公司委托代理人田葆志说,桂宫公司认为是秦业公司和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由秦业公司支付徐光明等人的劳务费,桂宫公司与此无关。

二审庭审中,田葆志表示,2010年1月30日双方签订75万元劳务费口头协议。“只要桂宫公司支付秦业公司的这75万元,秦业公司就有钱来支付徐光明等人的劳务费。”周玮说。

直至二审结束,三方仍各执一词,当事人徐光明也表示拒绝私下调解。“既然已经走到这一天了,就继续走法律程序吧,希望早点拿到钱,我会继续坚持下去,直到官司打赢。”

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徐光明讨薪案。

本报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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