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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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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责令违法经营者限期限价销售囤积党参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介绍,为严厉打击囤积炒作中药材价格的违法行为,保持中药材价格的基本稳定,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对甘肃陇西地区20多个中药材存储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一些中药材经营者蓄意囤积党参,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法公开告诫,并责令违法经营者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发展改革委依法对2010年12月前囤积党参的浙江南方药材有限公司等10户经营者,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其于2011年7月21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公斤60元的价格,将储存的20多万公斤党参出售给以党参为原料并取得GMP认证的中成药制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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