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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8月10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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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价格条例》公布串通涨价最高罚500万

本报讯 经营者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串通涨价则最高可能面临被罚款500万元的处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日前《陕西省价格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规定对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另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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