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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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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讨薪“活埋”自己民工无奈演绎辛酸秀

近日,在郑州市南裹头黄河滩区,10多名男子顶着烈日拎着铁锹挖掘黄沙,他们挖出的坑长约4米宽约1米,深1米多。坑已挖好,几名男子手握事先准备好的牌子,上书“还我血汗钱”等字样,跳进坑里示意同伴挥铁锨用黄沙掩埋住身体“活埋”自己,进行“自虐式”讨薪。

近年来,农民工“违法”、“作秀”讨薪的新闻,也不时见诸报端。有堵路堵门讨薪的,有爬桥梁涵洞的,有以跳楼自杀讨薪等等,如今更有了“活埋”讨薪。他们不再像过去一样,沉默地干活,无奈地等工钱。为了生存下去,他们开始学会制造噱头,不得不放弃尊严,像演员一样,演出一幕幕戏剧,吸引各界的关注来帮他们。当农民工不得不用作秀的方式来维护他们的权利时,这是谁的责任,又是谁的悲哀呢?

“被迫作秀”是农民工作为处在社会底层的弱者的悲哀,更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实际上,法律对这些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已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除了要责令付清工资之外,还应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执法部门还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然而,有关部门未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不究,使企业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许多企业把“欠薪”等侵犯职工权益作为企业的策略成本经营。

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已经将恶意欠薪入罪,农民工为讨薪“活埋”自己无疑是一封举报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介入,作为一件刑事案件调查。我们期待法律能真正发挥应有作用,严惩恶意欠薪者,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类似的讨薪秀不再出现。

(陈英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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