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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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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规定行政区内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将免职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凡是行政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领导一律先免职后查处。

实施意见中说,我省还将建全省统一、各级各地监管部门共享的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信息库,并在今年年底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

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食品安全和小摊点、小餐桌、小作坊、农家乐、放心早餐等小餐饮安全,是监管的重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一律不得进入超市销售。(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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