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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8月30日
煤业化工专刊-综合
06

铜川矿务局

棚户区改造房屋分配办法出台

本报讯 近日,铜川矿务局棚户区改造房屋分配安置工作会召开。

在会议上出台的《铜川矿务局棚户区改造房屋分配安置办法》中明确提出,凡局内在册职工、离退休人员、集体工、与矿务局有津贴补贴待遇关系的工病亡职工家属户及政策性破产矿井一次性安置人员等住户,且具有铜川地区城镇户口,居住在公有简易楼、筒子楼、窑楼、平房、窑洞、干打垒、牛毛毡棚等棚户区住户以及矿区范围内的自建房住户均有分配棚改房安置房源资格。

(刘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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