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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09月0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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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保部门将奖励举报者 拍“冒黑烟”车辆可奖500元

本报讯 为了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监管力度,西安市环保局出台了《冒黑烟车辆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自今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冒黑烟”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受理举报的“冒黑烟”车辆必须是在西安市区域内行驶并注册登记的陕A牌照机动车。举报人必须提供被举报车辆的真实照片或录像资料,拍摄的照片或录像应当为5日内(从拍摄日至举报当日)发生的车辆“冒黑烟”行为,且能清晰显示出车辆排放黑烟状况和车牌号码。并注明车牌底色、车辆类型(客车、货车或公交车等)、冒黑烟地点、具体时间(日期、时、分)等。举报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及时查证回复和统计举报数量。环保部门在年底对提供有效证据的“冒黑烟”车辆进行统计,按照举报人有效投诉数量最高奖励举报者500元。

举报人可将“冒黑烟”车辆影像资料和举报人相关信息寄送至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路检科(地址:西安市丈八东路7号,邮编:710061)。或者,将以上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hyjb@163.com,咨询电话:029-85459025。 (高乐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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