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学生工”权利与梦想的悲剧
2007年,小余入职校贵阳长征职业学校学习,第6天就被派往电子厂“顶岗实习”。这7个月时间,小余共收入1310元。对此,职校负责人回应称,学生入学时不交学杂费、被装费、伙食费。学生勤工俭学所得薪酬,除去学杂费、生活费和在厂在校期间每月50元津贴外,剩余部分退还给学生。
“学生工”,一个尴尬的群体。介乎学生与职工之间,“两位一体”的身份角色,一次次衍生出诸多权利困扰。一方面,在外实习,早早离开了学校庇佑。而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正式工,自然无缘享受相关劳工法律的保护。
小余们的悲剧稍显纠结,倘若细加分解,便会发现“侵权”不止一处。而此等大规模、连续性的多重侵权,居然假“实习”之名肆虐良久。遗憾之处,更在于发酵悲剧的现实土壤。梳理事件前因后果,“学生工”的命运轨迹俨然早早注定。从他们入学起,自接受“薪酬顶学费”的方案、多劳少得乃至维权多艰,一切莫不是“无甚惊奇”的际遇。可以料想,唯有贫穷的家庭,才会忍心让子女进入此类学校——憧憬美妙未来的寒门子弟,在继续教育的高昂成本前无奈挣扎。直至“贵阳长征职学”救星一般地出现,那些学生怎不欢呼雀跃?
贪婪的办学者利用贫家子弟的苦涩梦想赚钱,而贫穷无疑是这场骗局的祸源。“免费上学”恰如乌托邦式的幻景,吸引着无门路、无背景、无资本的底层学子。小余的悲剧,内核不外乎是“穷极乱入学”,一时奢望“天下会有免费的午餐”。此刻,需要反思的是整个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当诸多正规职校招不到人,当“贵阳长征职业学校”有愿者上钩,规范的“职业教育”是否收费过多、门槛虚高,便不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追问!
学生工的权利悲剧,可以借法律文本的完善得以弥合;而贫困子弟的梦想悲剧,则需要更为系统的社会关怀才可通畅纾解。 (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