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职工没有谈判权“血汗工厂”难除
近日,媒体报道了深圳古驰(GUCCI)旗舰店涉嫌“血汗工厂”、深圳劳动部门介入调查的事情。全总保障部负责人回应记者说:“真的是‘血汗工厂’的话,一定要停。”正在调查的深圳劳动部门人士表示,网上集体辞职控诉古驰公司“喝水要申请,上厕所要报告,怀孕7个月的员工仍要上夜班,最终致使孕妇流产”的职工,都是劳务派遣工,先派遣到上海古驰总部,再派遣回深圳,异地劳务派遣难处罚。
人们习惯上认为“血汗工厂”就是让工人流血又流汗,但实际上“血汗工厂”不是“黑砖窑”之类的非法用工企业,有些所谓的守法企业,一样会是“血汗工厂”。
一般来说,劳动者都是劳务工的用工单位,很容易成为“血汗工厂”,这是因为按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经过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同意才能生效,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方和企业行政协商,可劳务工不是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没有资格讨论表决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企业就算有工会,工会也没有把劳务工当做工会会员,工资集体协商也只能看企业是不是愿意覆盖劳务工。劳务工在用工单位没有话语权,不能和资方进行集体博弈,深圳古驰店员工的集体博弈只得是集体辞职。
笔者之所以说“血汗工厂”难以受到处罚,是因为“血汗工厂”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并以规避法律的行为来拓展自身的利益,对于没有违背法律刚性规定的企业,怎么去依法处罚。
笔者认为,从“血汗工厂”的构成要件看,凡是企业拒绝和劳动者对等谈判讨论规章制度和工资报酬,让工作的大多数劳动者没有话语权,令劳动者不满意或难以忍受的企业,就可能涉嫌“血汗工厂”。 (金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