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共筑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西安市雁塔区总工会全力拓宽新时期维权工作途径
邓莲芳是来自四川通江县的一名农民工,去年9月7日在位于西安电视塔附近的长丰园项目部粉刷外墙时,从支架上摔下来,被倒塌的模板砸伤了双脚。当她找到用人单位——陕西华信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时,对方却以“她给她姐夫干活出了事故,应由她姐夫负责,对她的诉求不予理睬”。无奈之下,她来到雁塔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华信劳务一分司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帮助邓莲芳讨回了2.7万元的工伤赔偿和误工补助金。
邓莲芳工伤调解案件,只是雁塔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近年来成功调解的26起劳动争议案件之一。通过有效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职工的合法权益,只是雁塔区总工会构筑社会化维权大格局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雁塔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布广泛,职工众多,且流动性大,仅靠工会一家来维护职工权益已力不从心。为适应新时期对维权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该区总工会整合各方资源,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工商业联合会等部门从劳动争议调解、司法援助、工资集体协商等维权难题入手,进行了全方位的合作,形成维权合力,拓宽了工会维权工作的渠道和途径。
西安市小寨路街道餐饮企业众多,从业人员数量庞大,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难度很大。在推进“两个普遍”中,该街道总工会制订了《餐饮业职业代会制度》,成立了餐饮行业集体合同监督小组,签订了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企业223家,覆盖职工4690余人。通过工资协商,职工工资由原来的每月860元增加到1000元。协议还规定职工工资每年涨幅不低于10%。职工休息休假由原来的每月2-3天,增加到4天。小寨路街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成功范例,就是工会、劳动、工商联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
在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雁塔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宣传力度,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合同纳入日常的劳动用工监察工作之中。在监察中,对没有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企业,由工会指导进行协商,受检企业签订协议后,报区仲裁委、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区劳动监察大队各备案一份。对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协商或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企业,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雁塔区总工会把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使“软政策”变成了“硬杠杠”,有力地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在强有力政策的支撑下,目前雁塔区5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达692家,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达152家,覆盖企业3156家,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86.5%。
针对劳动仲裁案件中,出现的劳动者“胜少败多”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就是一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为此,雁塔区成立了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并把工作机构设在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调解中心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全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目前,像邓莲芳工伤争议调解案的成功范例在雁塔区不是个案。在该区援助中心接待的128起劳动争议案中,有67起在基层得到调解,26起在区上得到调解,35起转入劳动仲裁,调解率为72.7%,有效维护了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阎冬 实习生 程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