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3.5万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资助,并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多种形式,对处于就业年龄阶段的智力、精神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进行托养。其中,一、二级智力、精神和就业年龄阶段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贫困户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将优先安排。
“十二五”期间,市级托养服务机构吸纳残疾人达到80人以上,县级机构50人以上,街道(乡镇)机构20人以上。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