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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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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醉驾,公帑埋单”

广西临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富得去年10月醉酒驾公车交通肇事将阳某父子2人撞伤,父亲被撞成植物人,临桂县财政“借款”133万多元给县住建局,帮李富得交通肇事“埋单”。12月19日,临桂县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借款尚未归还县财政。

未归还欠款,只是这幕“局长醉驾,公帑埋单”荒诞剧的一个场景,这起事件的可怕之处还在于:

其一,李富得涉嫌享受特权。李富得醉驾肇事,但警方验酒精浓度后,居然没对李富得采取任何措施。时隔50天之后,媒体披露此事,李富得才被刑事拘留,接着被免去临桂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其二,花钱就可免刑?据报道,今年1月30日,李富得与伤者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双方约定李富得一次性赔偿146万元,伤者家属永不追究。3月15日,临桂县法院判决,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处罚。李富得积极赔偿,或可免其民事责任,但既然醉驾,依《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则不可免其刑罚。

其三,李富得为何轻易借到公帑?县长彭代元写个说明,县财政就拨付133万元用于李富得的民事赔偿,现行的预决算制度哪去了?

正如有律师称,县领导及财政、住建部门负责人等涉嫌挪用公款罪,检察部门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时任县长似乎并未受此事影响,目前已然担任县委书记了。

“局长醉驾,公帑埋单”实在可憎,它折射出的问题更让人感到可怕。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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