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开始更换新型印章
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5月1日起,旧印章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据悉,更换印章工作从2012年1月起开始办理。警方提醒,更换印章的范围包括,市委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陕各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以及按规定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印章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对于更换印章的单位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公安局特行科和本辖区公安分局、县局治安科(队)进行审批登记。新刻制印章的单位,直接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