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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3月12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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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城关司法所

着力维护妇女权益

本报讯 近日,石泉县城关镇堡子村的孙芝红、张梅等12名妇女,收到了一份特别的“节日礼物”。经过石泉县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她们终于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从而可以在村组集体土地出让等方面得到一定的补偿款项。

孙芝红等12名妇女是堡子村的“出嫁女”,尽管她们均已出嫁,但由于各种原因,户口仍留在堡子村。堡子村作为石泉县的“城中村”,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以及城乡基础建设不断提速,堡子村在土地出让方面有所收益。而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好这笔资金,成为了困扰村“两委”班子的重大民生考题。

尽管村“两委”班子多次开会进行商议,虽然最初的分配方案得到了村民代表的表决通过,然而,分配方案还是出现“瑕疵”。孙芝红等12名“出嫁女”,在最初的分配方案中却被取消相应资格。面对如此分配结果,12名“出嫁女”感到不公平,于是,她们先后几次找到村组干部,希望能获得相应的分配资格。

在获悉堡子村遇到的问题后,石泉县城关司法所主动上门服务,该所工作人员将堡子村的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以及12名“出嫁女”代表召集到一起,共同学习相关法律以及有关政策。

经过石泉县司法局城关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最终大家都一致认为,12名“出嫁女”有资格享受村组集体土地出让收益。面对这样的结果,12名“出嫁女”欣慰表示,“终于获得了该拥有的权利”。 (谭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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