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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3月29日

陕西工人报工报视线 安全,离环卫工人有多远? 保障性住房建设让弱势群体安居不再是梦 员工激励机制问题浅探 浅谈如何建设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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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报视线
03

安全,离环卫工人有多远?

3月25日清晨,在西安市北三环与东三环交界处,环卫工人牛军旗坐着同事龚玉林的电动车去保洁区域途中被一辆砂石自卸车撞上,不幸离世。

而事实上,环卫工人发生交通意外并非偶然。据西安市市容园林局统计,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7日,西安市共发生环卫工人意外伤亡案例213起。其中,交通事故占到107起,因交通肇事导致环卫工人死亡16人。

环卫工人=高危职业?

25日早上近7时,龚玉林骑电动车载着牛军旗像往常一样由东向西往位于欧亚大道的保洁区域行驶着。突然,迎面而来的拉砂石的大车往路边一拐,两人的生命从此就画上了句号。

“俩人靠着路边,迎面来了一辆拉砂石的大车,速度挺快的,不知道司机是不是困了,突然就往路边拐了下,把人撞了。”死者多名同事目击了事发经过。

“电动车都飞起来了,俩人被挂着拖了几十米远。”同事曹女士说,自卸车一直到村口才停下,司机下车打电话。

在谢一村,像龚玉林一样当环卫工人的村民还有20多个,这件事让他们对自身的安全很担忧。“每当有车从身边开过,我都能感觉到由于车速过快而掀起的一阵凉风,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不敢想象万一躲闪不及会有怎样的后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卫工人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谈起车祸,死者所在的保洁公司路段主管郭兰极其痛心,她告诉记者,她管理的这个组一共有50多名环卫工人,而就在去年,就在北三环,也发生过环卫工人被撞的事件,一名环卫工人不幸盆骨骨折。

“前些年,我们也有环卫工人在清扫时受伤,轻者擦伤,重者有撞坏腿的。”郭兰告诉记者,隔离带是清扫中最危险的地段,而清扫隔离带的环卫工人或轻或重几乎都被擦伤、撞伤过。“清扫快、慢车道相对来说还有个躲避的地方,但是打扫隔离带时连闪躲的余地都没有,隔离带缝隙多,打扫时不仅要扫、要拖,有时还要用刷子一点一点刷,有些汽车行驶时,车身与隔离带离得很近,擦伤环卫工人的现象较为常见。”

惊心数据背后是环卫工人作业权的缺失

据西安市市容园林局统计,2007年环卫工人意外死伤人数81人,2008年死伤人数97人,2009年死伤人数115人,仅2009年4月22日至5月4日,就发生了10起环卫工人交通事故,死亡2人,而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7日,西安市共发生环卫工人意外伤亡案例更是高达213起。其中,交通事故占到107起,因交通肇事导致环卫工人死亡16人。

虽然,这些逐年递增的数据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西安市市容园林局除了给环卫工人发放带反光条的服装及清洁车外,也为环卫工人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但事实上,这些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环卫工人频繁殒命车轮下的悲剧发生,一方面说明部分司机安全意识差,对于正在路面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不注意。另一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未对环卫工人道路清扫作业做特殊保障的规定,也没有将环卫工人的道路作业权写进相关的法律条文。环卫工人在道路上清扫时无权像道路施工、车辆故障维修一样设立警示牌、警示灯等标志,也是造成环卫工人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清泉认为,环卫工人的工作正处在一个没有“道路作业权”。

“环卫工人属于交通事故受害的高危人群,环卫工人工作地点是在车流频繁的大街上,其工作性质又往往要求横穿马路。我国交通法规将环卫工人视为‘行人’,而行人横穿马路出了事故,划分责任时行人往往被认定为责任方。环卫工在工作地点伤亡,却按交通事故处理,难以被认定为工伤,这对环卫工极不公平。”贾清泉说。

呼吁:为城市美容师建立法律保障

“现在街头最容易被撞的是消防栓,其次就是环卫工人了。”这句看似调侃的话,却真实道出了环卫工人所处的职业险境。同为道路作业,交通民警和环卫工人的法律地位有天壤之别:一个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障之内,另一个则在法律的保护之外。如果遭遇交通意外,二者的命运也因此而截然不同。

“给予弱者以人文关怀,除了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薪水平、劳保待遇,拓宽意外伤亡的救济渠道外,更为有效的方式是建立法律保障,即确立环卫工人的道路作业权。”贾清泉认为,只有有了法律认可的权益,环卫工人无论是作业环境,还是遇险后的抚恤补偿,才能有法律的保障。

本报记者 鄢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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