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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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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恶意超时双倍缴纳通行费

本报讯 近日,笔者拨打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122了解到,我省高速公路有限时规定,如果车辆从进口收费站到出口收费站之间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正常所需时间,但又无法解释或证明正当原因,就要按照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的另一收费站作为驶入站,双倍缴纳通行费。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打击有些人在高速公路上倒货卖货、倒卡卖卡逃费行为,也是为了制约车主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逗留,从而保证高速公路行驶安全。据悉,我省也处罚过几起恶意超时行为,大多为倒卡逃避通行费。“一般来说,只要司机能向收费站解释清楚原因,是不会处罚的。” (王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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