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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个县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26日发布通知指出,已确定311个县(市)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
这311个县(市)中,包括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地区的县(市)83个,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地区县(市)136个,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西部地区县(市)92个。
通知要求,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和医院院长的培训,提高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的管理能力。加强对试点情况的监测,收集有关数据,定期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和卫生部。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重要经验,应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