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双亮”是激发企业工会活力的有效载体和途径
——关于进一步开展“双亮”活动的思考
今年初,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在企业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意见》(总工发[2012]24号),明确陕西、河北等5个省为全国工会开展“双亮”活动的试点省,咸阳、渭南和邯郸、保定等10个市为开展“双亮”活动的试点市。按照全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切实承担好实施“双亮”的试点和推广工作,省总工会在3月底和4月初,分别制订下发了《关于在企业工会实施“双亮”的意见》和《关于在全省企业工会开展“双亮”活动的实施方案》两份文件,对我省企业工会今明两年开展“双亮”活动的范围、做法、活动进度和目标等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同时确定延安、商洛两市为我省工会开展“双亮”活动的试点市。3个多月来,全省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总直管单位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文件精神和要求,指导所属企业工会广泛开展了“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干部亮身份”活动。目前咸阳、渭南、延安、商洛等试点市“双亮”工作已在企业工会全面展开,其他各市、省级产业、直管单位工会也积极抓紧在所属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全省“双亮”活动开展呈现有序稳步推进、成效明显的态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这项活动的开展在认识和重视程度、工作指导力度等方面存在差异,以及一些企业工会在实施这项活动中受外部条件和自身动力不足等因素制约,“双亮”活动的开展不会始终是顺风顺水的。下半年,各级工会应抓好对企业工会开展双亮活动的调研和总结,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建立完善实施“双亮”的长效机制,不断把这项活动引向深入。为此,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指导和推进力度
前不久,全国总工会在福建召开“全国工会双亮示范单位推进工作情况汇报会”,全总有关领导听取了承担“双亮”试点任务的5省10市总工会推进双亮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时对深入开展“双亮”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作为在全国率先在企业开展“双亮”活动的福州市总工会在大会上介绍了经验。福州市从2007年开始,就在全市非公企业广泛开展了“工会组织亮牌子示职责、工会干部亮身份许承诺”活动,经过几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不断深化“双亮”活动,有效解决了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存在的声音不响、活力不强、形象不佳、作用不大等问题,有效扭转了一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形同虚设,职工群众对工会活动“不热心、不认同、不参与”等现象,有效增强了企业工会的影响力、吸引力、凝聚力;他们认为,“双亮”既是一把加强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入门钥匙,同时也是破解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难题的有效途径。福建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和借鉴。最近,在对我省已实施“双亮”的企业工会的工作检查中,一些企业工会干部表示,“双亮”的实施不仅使企业工会在规范化建设和作用发挥等方面收到良好效果,而且在职工中和社会上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他们同时谈到,实施“双亮”看似简单,但要真正做好、做出成效并非易事,亮出的是牌子、身份,更是许下的承诺和责任,今后做好工作既有了动力,但同时也带来更大压力。
全省县以上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在今后推进“双亮”活动中,应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实施“双亮”作为加强企业工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全会上下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要坚持分类指导,引导不同类型企业工会提高对开展“双亮”活动重要意义认识。当前,首先要帮助一些企业工会解决“害怕亮”或“不想亮”,或仅有挂牌的形式、活动无实质内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工会通过“双亮”的实施,叫响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达到转变作风、激发活力、展示新形象的目的,真正使“双亮”成为职工认可满意、党政重视支持的民心工程,确保把“双亮”活动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和深化活动内容
从企业数量上讲,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职工队伍结构来看,非公企业职工占全省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工会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在非公企业,开展双亮活动的重点,毫无疑问也应当在非公企业工会。实施“双亮”,就是要指导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实际出发,从最基础的环节做起,用最直观透明、看得见、摸得着方式,使职工群众(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进一步认识工会、了解工会、找得到工会,从而拉近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距离,促使企业工会组织从“幕后”走到“台前”,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并以此为载体和契机,提高企业工会自身建设水平,增强企业工会活力,更好发挥企业工会作用。
各市工会要加大对“双亮”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抓好本市示范点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亮”活动逐步深入开展。县区总工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及各类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处在实施双亮活动的第一线,要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双亮”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全面推进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工会实施“双亮”的分类指导。对新投产开工和重组改制企业,要坚持组建工会与实施“双亮”同步进行;对目前仍未按要求亮牌子、亮身份的企业工会,要分析查找原因,上门进行督导,帮助企业工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有重点、分步骤加以推进;对已实施“双亮”的企业工会,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落项,自选动作显特色”的思路,协助其在“双亮”基础上,在亮职责、亮承诺、亮作为、亮品牌上下功夫,以“双亮”活动开展促进工作制度、职工评议工会工作等各项民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不断提升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使工会这块牌子真正亮到职工心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已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企业工会,要不断创新“亮”的载体,丰富“亮”的内容,带头深化“双亮”活动,在开展这项活动中创造经验、做出表率。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区域性或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等既负有对覆盖企业工会活动的督导职责,本级工会也应纳入开展“双亮”活动的范围,在工会办公地点悬挂工会牌子,工会干部可采用向涵盖企业职工发放联系卡等方式亮出身份和职责,通过“双亮”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密切与所覆盖企业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联系,以实际行动取信于职工。
做好宣传和考核工作,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
“双亮”来自于实践,是全总在总结基层工会工作经验和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基层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建设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进“双亮”活动,也是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环节。陕西作为全总开展“双亮”活动的试点省,各级工会要增强光荣感、责任感,以实际行动使我省“双亮”活动结出丰硕果实。各市、产业和县区工会要继续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传媒手段,通过举办简报、在工会刊物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争取企业党政、社会各界对“双亮”活动的理解支持,通过宣传“双亮”扩大工会影响、树立工会形象,展示工会作为,使更多职工感知“双亮”,了解工会,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为“双亮”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把推进“双亮”与党组织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三问三解”有机结合,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双亮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双亮”活动纳入党建目标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双亮与工会组织开展的“四个万”活动有机结合,上级工会干部到企业调研检查必听必看双亮开展情况,努力形成全会上下参与和推动“双亮”活动的工作格局。上级工会要将“双亮”作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的第一环节来抓,将其列为考核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内容,凡“双亮”活动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工会,不能评为年度先进单位。企业工会应结合会员评家工作,在年终或年初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双亮”情况,接受会员(代表)的民主评议,让广大职工切身感受到“双亮”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王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