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国家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近日发文重新核定了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对医师资格综合笔试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医师200元/人(含上缴国家40元/人),助理医师110元/人(含上缴国家3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暂不调整,收费标准仍按160元/人执行。 (成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