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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系列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省林业厅副厅长陈玉忠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陕西生态美建设”为主题,介绍了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介绍,经过五年多的改革,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配套改革正逐步推进,我省林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先后三次在全国介绍经验。
据介绍,我省有集体林地1.48亿亩,占全省土地面积的近一半,林农人均林地面积9.5亩。2007年我省启动林改试点工作,五年来,全省14809.5万亩集体林已落实经营主体,其中:家庭承包11261.8万亩,占76.1%;拍卖及大户承包1054.7万亩,占7.1%;集体股份合作经营2122万亩,占14.3%;保留在集体经营371万亩,占2.5%。全省集体林地承包到户率达到83.2%。发放林权证361万本,发证面积14787.7万亩,占全省集体林总面积的99.8%。截至目前,全省落实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2428万亩,落实补偿资金4.3亿多元;实现林权流转交易1.8万宗226万亩;累计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2.66亿元;注册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985个,注册资金4.5亿元,成员9.3万人。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我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实现建设陕西“生态美”的目标,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改革,除积极争取国家扩大我省公益林补偿范围外,通过省财政和财力较好的市县加大补偿力度,力争公益林补偿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农融资渠道。组织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集体林业发展新模式。同时,计划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促进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王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