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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2年10月23日
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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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职工的好“班长”

——记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总工会主席王效民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这是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总工会主席王效民几乎天天挂在嘴边的话。他经常说:“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农民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是工会组织存在的基本条件,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

2009年9月,王效民担任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总工会主席,也正是从这一年起,北院门街道总工会在辖区开展了工会组织状况摸底调查大行动,全面掌握了辖区工会组织状况,建立起工会组织发展相关档案。非公企业建会一直以来都是个难题,王效民几乎走遍了辖区内大大小小的非公企业,给法人代表们做思想工作,为企业法人和职工代表讲课,三年来,他深入社区和企业调研,并借鉴山西阳泉工会“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的经验,成立社区工会联合会12个、行业工会联合会3个,涵盖法人单位382家,发展会员5939人。

“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平等集体协商,是工会“切实维权”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了落实《集体专项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王效民亲自组织工会干部积极探索开展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方法,截至目前,北院门街道总工会已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签订独立的《集体专项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各24份、签订行业性《集体专项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各3份,全部通过了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备案。覆盖企业382家,职工5939人,职工工资增幅平均保持在15%以上。签订率达到100%,连续两年实现了《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

就在“两个普遍”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时,王效民认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也尤为重要。“我们不断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网络和体系,尤其是基层工会维权机制更要不断完善,在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上要下狠功夫。”随后,北院门街道总工会立即整合街道司法、行政、工会力量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在本辖区21家25人以上的企业工会、12个社区工会联合会中普遍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我们要努力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使企业内部大量涉及职工劳动关系等问题通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得到调解,有效地解决了职工的诉求,为企业职工反映维权诉求提供有效的保障。”用王效民的话来说,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企业与员工的矛盾,降低职工维权案件的发案率。遇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和不方便解决的维权案件可上报街道总工会,由街道总工会出面调解,或继续上报上级劳动争议调解部门,使职工的维权渠道更加通畅,工会维权制度日趋完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运行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跳楼讨薪案件,为农民工追回工程款80余万元。”王效民说。

作为街道总工会的“班长”,王效民表示自己将以“抓好规范,提升档次,丰富活动,彰显作用”为不懈奋斗目标,不断拓展工会工作的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基层工会工作融入到企业发展之中,为新时期企业的经济发展建功立业,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职工之家。

本报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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