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12年11月22日
教育·培训
03

陕明确9种学术不端行为

本报讯 近年,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在高校屡有发生。为加强陕西省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省教育厅日前就《陕西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学术不端的9种行为。

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轻的,高校将给予学术不端当事人警告,取消申报项目或申报资格,取消所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等;情节严重的,将解除职务聘任、停止招研究生,撤销职称、职务、学位等,直至开除公职等;触犯国家法律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生重大学术道德失范和学术风气不正的高校,也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若恶意或不负责任地举报,对举报人,也将进行严肃的教育、警示、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细则要求,高校要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

细则明确9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偷换署名或改动署名顺序,或将合作研究成果以个人署名发表;

(三)提供虚假的学术成果、证书,伪造不实的专家鉴定意见或其他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四)伪造或者篡改试验数据、结果、文献或统计资料,捏造事实;

(五)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或将已有成果改头换面多次发表;

(六)伪造注释;

(七)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八)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九)其他违背学术道德准则的行为与表现。

征求意见截止11月24日,如有异议,可向省教育厅反映,电话029-88668673,邮箱jytkyc08@126。com。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