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事前签包吃住合同日后不能扣工资
我与几个同乡姐妹和一家制衣厂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厂方“包吃包住”,每人每月工资1300元。工资到手时,我们傻眼了,根本达不到每月1300元。我们找到公司管理人员,结果他们回答说“包吃包住”,必须付费,扣掉住宿费、伙食费,每人每月拿到手的工资不足1000元,竟然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律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用“包吃、包住”代替货币支付是违法的。特别是用人单位扣除食宿费用后,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更为法律所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