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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94家企业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
本报讯 16日,笔者从陕西保监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陕西省环保厅下发了《陕西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拟在全省594家企业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据了解,保险试点阶段采取“确定保险机构、统一保险条款、集中投保承保”的共保方式进行,试点企业可以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100万元-6000万元共9档责任限额。对应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试点企业,环保厅可采取暂停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申请、降低信用等级、加大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和频度等措施,并将企业的投保情况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审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等相关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 (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