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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矿业公司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黄陵矿业公司被评为2012年度省级“平安单位”,这是陕煤化集团唯一获此殊荣的二级单位。
2008年以来,该公司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中,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发展、一切为了职工”的理念,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主线,维护内部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治安重点问题排查整治、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防控体系,整合资源,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圆满完成了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各项工作均取得突破性进展。 (李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