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开发票又出新花样
“试营业”也得给发票
近日家住西安市大唐西市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西市城商场内的很多餐饮店在顾客结账时称自己正在试营业不提供发票。
“以前吃饭结账的时候店家会说给饮料或者打折,看能不能不要发票,最近倒好,干脆就说是在试营业无法提供发票。”王女士说。
为此记者专门来到位于大唐西市的西市城商场的三层,在一家主营烧烤的餐馆中,记者落座后,服务员递上菜单的同时就表示目前在“试营业”期间餐馆不提供发票。当被问及何时能提供发票时,服务员表示不清楚。
在记者的一圈走访后发现,同层的其他餐饮商家,都表示处于“试营业”期间无法提供发票,并且不知何时才能结束“试营业”。只有少数商家愿意为顾客打下“欠条”待后期补上。
而在相距不远的开元西旺店,顶层的餐饮商户也表示在“试营业”期间无法现场开具发票,可以去别处为消费者代开,但需要消费者之后自己来取。一位正在收银处留下开票信息的消费者说,明明就已经营业这么久了,怎么还在“试营业”呢?
那么商家是否可以“试营业”为理由拒开发票呢。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随后记者拨打了陕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工作人员表示,所谓“试营业”仅仅是商户的一种经营方式,只是表明店里的一些硬件尚没有完备,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方面可能尚有不周到的地方,通过消费者的参与后补充和完善。而试营业和开发票是两码事。只要试营业,也就表明了商家已经办理了相关的开业手续,具备了开业手续,就有资格领取相应的发票。如果商家以试营业为由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只有两种目的,要么是他们故意不开发票。要么是手续没有办下来,没有工商执照,也无法领取发票。用最通俗的话来说,只要消费者在店内消费,商家就必须按照对应的金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一位餐饮界人士坦言,自从业内实行机打发票制度以来,少了定额发票刮奖的“诱惑”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有所降低。不少不良商家便采取打折、送饮料、优惠券等方式诱使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
之前便有读者反映有的餐饮商家在消费者进店前发放一些优惠券。但当消费者结账时会被告知使用优惠券后不能领取发票。
“商家采取各种优惠、打折的手段促销都是其个人行为,不能作为拒开发票的借口。商家应当对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开具发票。”陕西省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说。
当然,商家在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硬件不到位或是一时发票用完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去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或者与消费者协商在一定期限内为消费者补开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拨打陕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