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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5月20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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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燃气使用不规范拒绝供气

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住建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城镇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城镇安全运行。

不规范用气将被停气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充装企业钢瓶检测、用户使用安全教育的主体责任,制定和推广钢瓶统一标识。依法规范市场,坚决取缔社区非法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严禁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液化气代灌代销经营活动,以及充装、改装未经检测合格和非自有产权钢瓶等行为。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对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燃气经营企业有权不提供燃气供应服务。 (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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