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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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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八谈学习贯彻省工会十三大精神

本报评论员

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职工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也包括精神文化方面的权益。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工会维权必须向职工精神文化权益延伸,不断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应对市场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各种能力。

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职工文化阵地。目前,我省的职工文化阵地建设已经远远不能适应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要,高起点高标准的职工教育培训、文体娱乐活动设施不多,现有的运动休闲、文化场馆功能不足,一些企业只有车间、工作间,职工文化活动几成空白。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职工文体工作经费,加大对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活动阵地的投入力度,推动将地方文化宫、俱乐部纳入社会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体系。

要着力打造“工”字特色的职工文化品牌。要围绕弘扬时代主旋律、围绕重大题材重大活动、围绕提高职工素质,发挥职工文化团体作用,推精品、树品牌,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大力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大力宣传工人阶级和劳动模范在“三个陕西”建设中的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风采,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主旋律,大力宣传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扩大工会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要注重满足不同职工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既是对他们应有的关爱、对他们精神需要的尊重,也是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实际行动。把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作为近期可以实现突破的一个工作起点,帮助他们理解社会变化,理解职业发展,增强群体自信,确立合理的工作和生活预期。

要把发展企业文化职工文化与推动建设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目标相结合,以全体企业职工为发展主体,以企业相关文化设施为基础平台,以激发创造活力、振奋企业精神为终极目标,切实保障职工的文化权、学习权和发展权。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不断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既是工会的优势,也是工会的责任。各级工会组织要创新载体,选好抓手,建立机制,把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纳入工会整体工作中,千方百计让职工成为活动的主角,努力使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成为职工群众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大舞台,成为职工群众精神生活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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