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提高纺织企业职工收入水平
本报讯(柴政)为了多渠道帮助纺织企业解决增加职工收入所需资金,省财政厅建立了支持国有纺织困难企业提高职工收入的奖励补助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出台了《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纺织企业提高职工收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3年-2015年,省财政每年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纺织企业发展,提高职工收入。目前已将2013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5801万元资金全部拨付相关企业。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解决低收入行业职工工资偏低问题。2011年,为了提高低收入行业职工收入水平,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对全省国有纺织企业职工收入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深入到陕棉八厂、咸阳华润、陕西五环等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经省政府同意后,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提高我省部分行业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若干意见》,明确从2011年-2015年将纺织企业上年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部列支返还的政策。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增加职工收入所需资金,确保省政府提出的纺织等3行业职工收入不低于2万元的目标落到实处。2011年至2013年,全省各级共列支返还企业资金19826万元,使33户国有纺织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均达到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2011年纺织企业人均年收入2.03万元,2012年达到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