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夕,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会议活动提出了11条禁止性规定,包括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提供高档菜肴等,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进一步举措。《办法》选在国庆之前、年关将至这个时间节点发布,显然是有所指向。可以理解为,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遏制逢年过节借各种名目滋生的“节日里的沉沦”。 □吕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