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住建厅
严重污染日叫停土方和拆除作业
本报讯(张唯)建筑施工扬尘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2日,省住建厅制定出台《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以下简称《16条》)发布全省开始实施。
《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为:从现在开始,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专项治理和持续不断工作推进,使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面貌取得显著改变。近期目标为:到2013年底,关中5市2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对照《16条》,城区建设项目达标率达到100%,其它项目达到90%以上;其余各市城区项目达到90%,其它项目到达80%以上。到2014年4月底,全省所有建设项目达标率达到100%。
《方案》中明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协调施工、监理、渣土清运等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扬尘治理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16条》规定,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
在出现严重雾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按当地政府要求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强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停工时间不得计算在合同工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