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房姐”龚爱爱案明日二审
本报讯 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龚爱爱系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同时龚爱爱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使公众质疑不断。
2013年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其三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注销。
9月29日上午,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对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