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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11月0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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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工会主席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何错之有?

(上接一版)

打人事件的处理结果维护了中方员工的人格、尊严和权益,稳定了唐华宾馆中方员工的情绪。但是,从上级工会和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此事起,石峙峰的境遇就开始发生了逆转。石峙峰告诉记者:“首先是宾馆内部成立了关于打人事件的调查小组,尽管我还是宾馆的工会主席,但没有让我参与。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市公安局外管处来唐华宾馆宣布对殴打中方员工的日方人员的治安处罚决定时,有关负责人竟然不允许我在场。”

石峙峰说:“我记得很清楚,1994年3月12日,当时的《西安工人报》以《岂能如此对待中方员工》为标题,在头版头条位置报道了这个事件与处理结果。一个月后的4月12日,大雁塔风景区领导口头通知,让我三日内向别人移交工会主席工作,回大雁塔风景区。”就这样,石峙峰告别了唐华宾馆工会主席岗位。

据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而石峙峰时任西安市总工会外资工会委员、陕西省总工会委员,被卸任工会主席不但应当征得西安市总工会外资工会同意,还应当征得陕西省总工会同意。而石峙峰当时被卸任工会主席时没有经过任何组织程序。

卸任唐华宾馆工会主席后,石峙峰等待分配。在省市两级工会主要领导的亲自协调和督促下,才引起上级主管单位西安市文物园林局的重视,而后他才被安排在大雁塔风景管理区经营科科员岗位上工作。

身份不仅被无端改变,而且被隐瞒达十年之久

2003年4月,原来“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大雁塔风景区和长开公司要完全分开,划归两个不同的上级主管单位,其中大雁塔风景区划归曲江管委会(现更名为曲江新区),长开公司仍然属于西安市文物园林局主管(后也划归曲江管委会,2008年前后注销)。在被告知何去何从时,石峙峰才发现他的事业单位职工身份已经在1994年的“打人事件”之后就被变成了“企业身份”,而且从时间算来,他被“变性”问题已被单位隐瞒了将近十年。

被“变性”这一事实,仅在2013年5月17日,大雁塔风景区出具给曲江信访办关于石峙峰的“2006年6月8日《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中就有明确反映。该表清清楚楚记载着:“1987/8—1993/12,工作单位:大雁塔风景管理处(事业单位),职务:唐华宾馆工会主席;1994/1—2006/6,工作单位:西安唐华旅游景观开发公司(企业单位,2005年前后由长开公司更名,2008年前后注销),职务:干部”。

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是把职工的工作单位由企业变成事业性质,还是由事业变成企业性质,都应该履行相应合法的程序和手续,但是石峙峰的事业单位职工身份“被变性”却是单位擅自所为,既没有告知本人,也没有履行任何的程序和手续。

由此,石峙峰回想起当年为了维护中方员工的合法利益、请求妥善处理“打人事件”的前后经历,认为自己实实在在是遭到了打击报复。他说:“如果不是打击报复,那么1987年西安市文物园林局劳动人事处先后使用长开公司、曲江筹建处名称给大雁塔风景区分配调入的11名干部中,为什么直到现在其他10人都依旧享受的是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而偏偏把我一个人在1994年变成了企业单位职工?”

发现被“变性”,维权至今十年仍无结果

自2003年4月起,知道个人的权益被侵害后,石峙峰开始先后不断向原市文物园林局、大雁塔风景区、曲江新区人社局及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恢复其大雁塔风景区事业单位职工身份并享受相关待遇,直至2006年6月在他到达退休年龄时,他的问题还是没有结果,才被迫以企业身份办理了退休。石峙峰告诉记者,“我咽不下这一口气,我当工会主席维护中方员工的合法权益,何错之有?更重要的是,这种打击报复,不仅给我的退休待遇带来很大的影响,而且因为对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员工权益行为的否定,给我的心理上造成了阴影,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退休生活。”

从行政程序反映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石峙峰想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于是在2006年7月24日,石峙峰向西安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恢复大雁塔风景区事业单位职工待遇,仲裁委书面通知不予受理,之后到区法院、市中院、省高院,三级法院均以“不属受案范围”为由而不予受理。

无奈,石峙峰不得不回头重新走行政上访途径。石峙峰说,前后至今已经十年时间,不断向有关部门上访反映,但每每不能解决问题的关键原因,不是因为有关处理问题的人员不深入调查了解真实情况而偏听偏信,就是因为大雁塔风景区的“歪理邪说”而“卡了壳”。

“谁来为我主持公道,讨回合法权益?”

石峙峰告诉记者:“大雁塔风景区多次在向有关部门回复我的上访问题时,强调我一直是企业单位职工,这纯属是为了逃避责任的歪理邪说,我的事业单位职工身份本就没有任何争议”。

关于石峙峰的事业单位职工身份,记者看到,在西安市档案馆馆藏的市文物园林局档案材料、市文物园林局、曲江筹建处、大雁塔风景区为其填写的各种档案材料,时任市文物园林局分管人事、曲江筹建处、大雁塔风景区工作的副局长柴剑宏、时任长开公司总经理和曲江筹建处处长杭凤梧、时任大雁塔风景区党委副书记兼唐华宾馆党支部书记、人事部长张永杰同志等书面材料以及当时有关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大雁塔风景区在2001年5月10日和2003年1月15日先后向省公证处、市雁塔区公证处出具的“石峙峰系风景区正式职工”的证明等二十多份举证材料中都有证明。

据知情人之一的西安市总工会退休干部赵延祥向记者介绍,事实上,对于石峙峰同志上访的问题,在2011年8月4日市信访中心组织召开的一次协调会上,包括大雁塔风景区在内的参会人员对其的书面发言及举证材料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参会的西安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金锡林处长认为,石峙峰同志上访的问题拖得很久了,他上访反映的问题是大雁塔风景区造成的,现在给石峙峰同志恢复享受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难度大,但给石峙峰同志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雁塔风景区应该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此后,2013年6月28日,西安市信访中心向曲江信访办下发了“重点上访事项督办函”,但时至今日,问题一直在西安市信访中心、曲江信访办和大雁塔风景区之间转圈圈。

石峙峰向记者感叹:“令人无法理解的是日方员工无故殴打中方员工,我时任唐华宾馆工会主席维护中方员工的权益,反而致使我个人的权益在此后受到了侵害,谁来为我主持公道,帮我讨回个人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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