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习卜)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以调解方式,帮助15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近20万元劳务费问题。
2012年7月至11月,张某等15名农民工在商州某酒店从事装修。工程结束后,承包方以与发包方有合同纠纷为由不肯结算劳务费。张某等15人先后将工程承包方起诉至商州区法院。一审商州区人民法院支持其诉求,判决承包方支付劳务费,承包方上诉至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包方承诺在1个月内结清近20万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