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志勇)曾经担任西安服务学校校长(该校后更名为西安商贸旅游学院)的王某,因涉嫌受贿罪,经西安市碑林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30日开庭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了解,公诉人当庭指控王某在担任该校法人代表期间,先后两次接受刘某共计50万元人民币,利用职务之便为刘某提供方便,构成了受贿罪事实。被告王某及其辩护人在当庭陈述与答辩中认为,其和刘某只是账务往来关系,不存在行贿与受贿的事实。法院当庭审理完毕后,表示对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该校的十余名教职工参加了庭审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