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农民工进城落户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本报讯(乔佳妮 张家乐)“把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变为城市居民,打通城乡之间的限制,有利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2010年9月,在全省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时任代省长的赵正永如是说。如今,3年过去了,我省在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方面,已取得可圈可点的成就——
户籍城镇化率,高出全国两个百分点
早在2010年,陕西省就制定了农民进城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综合配套、有偿自愿和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用5年时间,将600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移到城市,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省政府及省级部门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15个,初步建立起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政策体系。同时,我省先后多次放宽政策,扩大覆盖面。其中,渭南市提出对宅基地和承包地,无论“单放弃”还是“双放弃”的进城务工人员,都可以进城落户,并给予三年过渡期。进城务工农民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和参军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等诸多优惠政策。充分维护进城农民的利益,使他们无顾虑、有尊严地进城。
2012年我省城镇化率为50.02%,首次超过50%;城镇化率增幅达2.72%,排名全国第一。同时,户籍城镇化率达到37%,高出全国两个百分点。这些数字,充分反映出我省自实施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以来所取得的成就,着实令人振奋。
农民进城,改变的不只是身份
农民进城,基础在户籍,关键在社保,根本在就业。
如何让进城落户的农民充分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实现“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课题。为此,陕西省不仅让进城农民完成身份的转变,更要实现他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成为真正的“市民”。
27岁的邢晶晶,是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光新村人。2005年从省艺术师范学院毕业后,曾卖过衣服,打过零工。直到2007年,才回到临渭区参加社区公益岗位招考,最终考入渭南师范学院社区中心,负责全院学生和社区人员的医保手续办理及费用收缴。
可以说,邢晶晶的经历,是不少进城农民共同的经历。为了让进城落户的农民能够“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我省不仅在落户上放宽了条件,还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