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年年申请强制执行,社保等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落实——
是政策不完善,还是有人不作为?
今年48岁的黄德玲,为了让西安电力机械厂支付生活费、安排上岗、办理社保,每年不得不到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一次仲裁,到法院申请一次强制执行。但每次都只是领回了一年的生活费,而安排上岗、社保等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落实。
“还有几年我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了,但社保接续和缴费问题厂里至今没有给我解决。”黄德玲满脸无奈地告诉记者,“如果再这样拖下去,按照有关法规,再过上几年,仲裁委将不再受理这个案件,到那时我真是走投无门了。”
在无奈地诉说中,记者了解了整件事情的原委。
黄德玲与西安电力机械厂职工王小成结婚后,2007年进入该厂工作,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6月27日,王小成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西安电力机械厂与黄德玲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将她的户口转入西安,同时继续安排她在厂里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可随后几年发生的事,使这份协议让黄德玲看来,就是一纸“空头支票”。
黄德玲处理完丈夫的后事,2008年8月1日,厂里安排她在金工车间做油漆工作,但仍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2009年2月底,西安电力机械厂以严重扰乱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将她辞退。
同年,黄德玲先后向西安灞桥区和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西安电力机械厂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工作;支付违规辞退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和最低生活费;补办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经过仲裁,黄德玲提出的三项申请获得了仲裁支持。
仲裁裁决后,西安电力机械厂只兑现了支付生活费一项。从2009年到2014年,黄德玲每年都要向仲裁委和法院分别提出一次仲裁和强制执行申请,但该厂落实的结果都是如此。
西安电力机械厂作为被告在每次仲裁审理中,也均表示同意为黄德玲办理社保。这一点,记者日前通过该厂法律顾问吕慧得到了证实。但是该厂为什么迟迟没有落实?吕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黄德玲在铜川已经有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因无法转移而拖延至今。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简化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及相关意见,陕西省社保局2011年8月份出台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办法》,其中就明确了黄德玲这类群体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操作具体办法和办理要求。
黄德玲向记者坦承,她原为铜川市粮食局青年路粮站职工,1994年下岗,铜川市粮食局为她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至2000年9月。
黄德玲说,现在只要厂里执行仲裁结果,社保关系就可以转到该厂参保的经办机构缴费,该她承担的社保费用她会承担。
是政策不完善,还是有人不作为?记者希望黄德玲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这样不仅可以改变她和女儿的生活窘迫困境,而且可以解决她的养老之忧。
本报记者 杨志勇 见习记者 杨希 田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