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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5月2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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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运车6年免检细则将出台

有伤人事故不在此列

本报讯(袁玥)日前,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施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备受关注。据悉,陕西省交管部门目前正着手制订细则。

据了解,到9月1日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小汽车免予上线检验政策还有一定要求,其中包括在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予以免检。符合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的,可直接领取检验标志,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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