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三十一个城市的车主申请停车费信息公开
近一个月只有近半数得到回复
11月初,本报刊登了31名车主向31个城市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就城市巨额停车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问题,申请信息公开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但目前为止,仅有不到半数车主收到了回复。而大多数回复都以“一事一申请”或“谁制作,谁公开”为由,建议车主重新申请,并未给出实质性信息。
“在我们寄出的31份申请中,只有15名车主收到了回复;其中只有两个地方对车主提出的部分问题给予回答,剩下的13个回复,都没有实质性内容。”江苏车主封顶是31名车主之一,他向南京市政府递交路边停车收费信息公开申请,时隔近一个月,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在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复函中笔者看到,该办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文件)中“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为由,要求车主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重新提出申请,同时,补充申请该信息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
“政府的回复令我更困惑,这种地方性法规到底符不符合国家《立法法》的要求?通过一个地方性法规,就能向公众收费,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吗?”向福州市递交申请的车主马卫说。
对于那些对信息公开申请未有回复的地方,封顶表示,“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南京市目前没有任何回应,接下来我会考虑诉讼或者复议。” (向凯 王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