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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检察院批捕一有害食品案嫌疑人
本报讯(林坤)近日,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一起生产、销售有害食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鲁某某。
据悉,长安区王曲街办满江红村村民鲁某某在没有相关经营执照的情况下,从2005年开始,购买豆芽素、漂白剂、消毒剂等添加剂,长期用于加工豆芽设备和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毒豆芽。一天约生产三十至四十公斤豆芽,并将生产好的豆芽运到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办的集市内出售。
日前,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封豆芽作坊时在现场提取未使用的无根豆芽素177支,黄豆芽30公斤,绿豆芽70公斤。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鲁某某使用的无根豆芽素、生产的黄豆芽绿豆芽均含有6—苄基腺嘌呤。而6—苄基腺嘌呤属于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