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责任担当应无涯 诚信纳税亦有价
镇安民企将纳税业绩作为内部考核首要指标
本报讯(贾成利 张丹军)近日,商洛市镇安县地税局在帮助和引导陕西天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时,发现了让在场税务人员欣喜和颇有感触的一幕:在显眼的考核展板上,企业将纳税业绩作为对集团公司及其10余户子(分)公司的内部综合考核的首要指标。企业把诚信无价的理念转换为诚信纳税有价的落实,体现了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对诚信纳税宣传的深度理解。
陕西天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属老牌民营企业,是镇安县地税局的重点税源大户。经过30年的滚动发展,企业目前已成为实业集团公司,其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业、建筑业、酒店服务业、循环轻工业、商贸业、生态旅游业等多个领域,下设10个子(分)公司,共有职工680人。公司拥有总资产4.5亿元,累计完成产值15亿元,累计纳税额过亿元。曾被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授予“优秀民营企业”、“省级重合同、守信誉企业”、“市级建筑行业先进单位”、“省、市、县三级纳税大户”等多项殊荣。
笔者在和企业的管理层交流时,他们普遍认为:企业和税务好比单翼的天使,只有共同遵守税法,相伴而行才能加快发展。依法纳税是民营企业回报社会和自身价值的体现,必须始终承诺依法诚信纳税,而依法诚信纳税则是企业最佳的金字招牌。历年来,公司在企业发展的同时,非常注重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因此在企业管理上,一方面不断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另一方面将诚信纳税、依法纳税作为公司的宗旨之一。在考核集团下属子(分)公司过程中,特别将纳税业绩作为每年考核的首要指标。公司在年终总结会上,下达下年度纳税目标任务,在考核中,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完成年度纳税指标或超过纳税指标任务的子(分)公司负责人予以重奖,对未达到纳税指标的子(分)公司负责人视差额多少予以量化实施经济处罚,对于连续三年或年度纳税低于指标50%的子(分)公司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
据了解,在该公司的远景规划中,他们确定的总体目标是:从2015年起,集团未来的经营收入计划年增长率力争达到8%以上,集团系统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