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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1月0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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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起我省放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

本报讯(吕华)从1月20日开始,我省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及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据悉,目前我省物业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均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物业必须到物价部门备案才可收费。

1月20日价格放开后,物业费、停车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些收费调整根据物业公司等级、资质等相关情况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基本服务内容一致,物业要提高收费须获一定比例业主同意。

收费标准放开后,会不会涨价?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行业市场竞争已比较充分,价格主管部门也会加强监管。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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