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紫阳县:
房子未验收 房产证就“出生”
安康市汉阴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紫阳县城关镇任河嘴小学项目,在工程还没有完工,项目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有的购房户就通过有关领导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结果建好的房屋与房产证上标明的内容不符,导致了一系列纠纷。
日前,笔者在紫阳县采访时,从一知情人提供的资料上看到:2009年2月28日,紫阳县城乡建设局才对城关镇任何嘴小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进行验收,而2008年2月27日,紫阳县房产管理所就给购房人廖××办理了“紫房权证(2008)字第00007470号”房屋所有权证。而在当年2月26日房管所的审批资料里,其中备注栏写着:“颁发此证经有关领导同意,用于抵押贷款”。笔者不解,为何在房子没有建好,没有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能颁发房产证?
据紫阳县人民法院给该县房产管理所的司法建议书表明:廖××办理的“紫房权证(2008)字第00007470号”房屋所有权证,此时房屋未竣工,就取得了该房的物权凭证,且房产上载明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给法院审理案件造成了困难。建议紫阳县房产管理所,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物权凭证。
笔者采访紫阳县房管局(后改为房管局)时,具体办理此房屋所有权证的孙女士只说是领导指示让办的,自己不便多说。该办公室一负责人说领导不在,让笔者与宣传部联系。这位同意办证的领导究竟是谁?至今不得而知。 (林丰 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