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人文化宫阵地建设要点解析
一、建设目标
2016年起,两年内,完成对现有工人文化宫的更新改造提升和部分重点市、县的新建和迁建工作。
二、活动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工人文化宫活动内容
1、职工教育培训类:文化知识讲座;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工会干部业务培训;工会工作和劳模事迹展示等。
2、职工文化活动类:图书展览;书画摄影活动;职工文化活动展示;健美舞蹈培训;影音放映等。
3、职工体育类:棋牌;健身;羽毛球、乒乓球等。
4、职工服务类:劳动政策咨询和调解;法律援助;困难帮扶;职业介绍;创业指导;职工互助保障等。
(二)新建(含迁建)地方工人文化宫建设标准
1、用地面积:地市级15亩左右;县(区、市)级5亩左右。
2、建筑面积:地市级7000到10000平方米,设有容纳600人左右的排演厅(剧场);县(区、市)级800到1500平方米,设有容纳200人左右的排演厅。各级地方工人文化宫应设有一定面积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
3、职工服务中心大厅:设在文化宫一层临街,地市级建筑面积300到500平方米,县(区、市)级100到150平方米。
三、省级奖励补助条件、名额、补助标准和拨付办法
(一)奖励补助条件
2016和2017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安排专项资金,对地方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给予专项奖励补助。
1、政府支持,地方投入须在省级奖励补助资金的两倍以上,建设资金筹措计划可行。
2、新建、迁建项目划拨土地到位,手续完备,完成立项。
3、建设规划符合工人文化宫公益文化活动内容和建设标准要求。
(二)奖励补助名额
2016年和2017年两年共确定市级10个,县级20个。
(三)奖励补助资金标准
省级专项奖励补助资金标准不超过项目总建设费用的三分之一,各地发改委、财政和工会要筹措三分之二以上。对新建、迁建工人文化宫,根据建筑面积和建设总造价,市级最高奖励补助2000万元,县级最高奖励补助100万元。对现有工人文化宫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根据建设总造价,市级最高奖励补助500万元,县级最高奖励50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16年度省级补助资金计划须在2016年底前申报;2017年度省级补助资金计划须在2016年底前申报。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