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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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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投资审批改革工作不断深入

本报讯(记者 钟洁)昨日,记者在“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把深化投资审批改革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围绕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监管、提升服务水平,采取一系列举措,释放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为了加快推动投资审批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我省积极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2013年,省政府将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的省级备案权限全部下放到市级政府。2014年、2015年,先后取消省级核准事项11项,下放省级核准事项22项,将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并赋予县级政府部分核准权限。按照协同放权、同级同权的原则,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同步下放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等核准前置条件的审批权限。

改进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为。2014年省发改委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银监局印发了《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简化了项目核准审查内容,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不再列入审查范围。在此基础上,还印发了《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核准机关的核准行为。

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对省级设定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银行贷款承诺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核准前置手续,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为核准前置条件的事项,由30多项精简至2项半,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

加快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做好取消和下放后的协同监管工作,着力解决“监管弱”的问题。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监管联动机制,按照“谁承接、谁监管”的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方式强化监管手段。

积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今年1月1日起,省内涉及投资项目的审批事项,项目法人单位一律通过在线审批平台申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一律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受理、办理,此举标志着我省在线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也标志着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工作进入了新时期。截至3月20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累计上线项目2166个,项目数量居37个省(区、市)第7位,其中今年1月1日起申报、办理的项目1845个,涉及审批事项2057件;平台对外发布政策类信息60余条,访问超过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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