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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3月28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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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为农民工缴社保解后顾之忧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工会始终把职工利益放在第一位,心贴心、实打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为维护职工合法利益,建议企业行政投入500余万元为44名农民工全部办理了社保,从而解决了他们的子女上学、女工生育、退休养老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点赞。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农民工张振明是陕西永寿人,今年40岁,个子不高,身体壮实,四方脸,大眼睛,皮肤黝黑,标准的关中汉子,参加西安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工作已有16年。妻子在西安某超市上班,女儿上初一。由于单位为张振明足额缴纳了社保基金,他女儿免除了借读费,顺利进入西安某所中学上学。当问及单位为他们统一办理社保有什么想法时,他说:“目前我收入稳定,小孩上学问题得以解决,只要干到退休就可以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王喜刚,今年58岁,长安区炮里人,农村户口,1984年到单位上班,参加西安考古发掘工作32年。他说:“妻子也是单位临聘人员,2015年退休,我们都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实惠,感谢单位领导,感谢工会对我们的关心。”

像张振明、王喜刚这样的聘用人员在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有50人,其中44人为农业户口,占到80%以上,他们都参加了西安地区几处有影响的考古文物抢救性发掘工作。2000年考古任务繁重时,聘用人员达50人以上,超过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为了配合城市建设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修复工作,在业务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参照其它省市考古单位的用人做法,自1976年10月开始陆续招聘了几批技术工人。这些聘用人员大多为农业户口,无编制、无档案、无社保,仅有一个工资表。他们参加考古发掘工作多年,已经成为行业的技术骨干,但由于工作辛苦,工资较低,社会保障难以覆盖,这些技术人员曾经严重流失,直接影响到考古工作的进展。

为贯彻《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技术人员流失,为单位聘用人员补缴办理社保基金成了研究院领导关注的一件大事,同时这也成了广大职工的所企所盼。对于45岁以下的人员缴够15年不存在问题。年龄50岁以上的占了一大半,他们是单位考古发掘工作的“功臣”,如果缴不够15年,退休后就不可能领到退休金。补缴工作成了一个大难题,也没有现成的路子。研究院工会副主席陈丽,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常牺牲休息时间,费尽周折,任劳任怨,协调相关部门,一项一项完善资料,一步一步办理手续,在书记、院长的支持下,从2000年开始,2014年建户立户,截止2015年元月份共投入500余万元,为44名聘用人员全部足额缴纳了社保,使他们享受到了与单位正式员工一样的社会保障。 (张来周 陈军昌 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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