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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8月18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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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合法化到规范化尚需时日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让之前处境尴尬的网约车获得了“上路通行证”。作为我国网约车合法化的探索之作,《暂行办法》出台后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获得大量点赞、支持的同时,其中不少规定模糊或规范缺位的地方也成了热门话题。

根据新规,网约车行驶60万公里强制报废或8年强制退出网约车经营。由于存在对里程表造假的可能,“60万公里强制报废”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反倒是“8年强制退出”可以作为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指标。但这8年是从车辆进入网约车领域算起还是从其登记注册之日算起,目前也尚未明确。

新规要求参与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对于从事网络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经考核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目前并没有明确如何取得,谁来颁发,怎样进行监管。

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虽然有七个部门联署,但国家税务总局和保险监管机构的缺席,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但是没有明确如何具体操作。是采取代扣代缴的形式,还是先行垫付的形式?如果不能实现,那乘客的切身利益又该如何得到保障呢?网约车驾驶员要主动提供同城市出租汽车发票。但怎么取得?不提供会有怎样的处罚?也尚未明确规定。

诚然,《暂行办法》作为一个顶层设计的政策,已经提纲挈领地为中国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如何落实,能否落实,还需要各地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

网约车的合法化改变了出租车、约租车市场的结构,使得私家车和非专职司机也能在符合监管要求后为公众提供运送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原有边界,还将为出租车和约租车市场重组创造机会。但我们更应看到这一机制性供给侧改革,将给法律观念和监管方式带来的深刻变化。合法只是第一步,网约车要真正达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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