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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杀·捧杀与自杀

2023年08月12日

高时阔

三十年代初,鲁迅先生曾针对当时文艺界刮起的乱骂与乱捧两股歪风,写了《骂杀与捧杀》一文。指出批评家的“乱骂”与“乱捧”如同“说英雄是娼妇,举娼妇为英雄”一样,会使作者和作品蒙受耻辱,有的甚至从此被“骂杀”或被“捧杀”,“不知道要多少年后才翻身”。

不过,自古以来,有幸被“骂”或被“捧”的人大抵都已有了一定的名气,无名之辈是难得有被批评家们“骂”、“捧”的缘份的。只是作为名人,本当有更大的作为,却无端被“骂杀”或被“捧杀”,以致中道夭折,实在可惜得很。

如今较之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是有质的不同。社会上虽然偶尔也会出现几句“谩骂”或“吹捧”的言辞,但真正被“骂”而“杀”之或“捧”而,“杀”之的,毕竟极为少见。倒是某些名人的“自杀”值得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惕。

君不见,有些人演了几出戏,拍了几部片子,唱过几支流行歌曲,一下子便成了名人。他们出名之后,自我感觉良好,于是身价高了,架子也大了。一场演出,价码不得少于三位数。有的甚至公然提出:“谁出的钱多,我就给谁唱!”有的人恃“名”傲物,娇、骄二气十足,稍有侍奉不周,就“罢演”、摔话筒。有的人被“出国热”冲昏了头脑,为了“出洋”,不择手段,一旦进入花花世界,便忘了根基,甚至做出丢人现眼、有损国格、人格的丑事。他们的所做所为,无疑于“自杀”自灭自己的名声。其中一些人当了几天的“名星”,便昙花一现,不久也就销声匿迹了。一个人要在社会上挣得一个好名声,很难,有的人虽经过终身奋斗拼搏,也未必能够如愿。然而要想败坏自己的名声,却勿须费力;有时只消一闪念,便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寄语名人诸君,珍视自己的名声吧,再也不要做自戕“自杀”的蠢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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