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钟哲·
近日读报,两则报道引人思索。一是唐山市新区青年农民梁桂玖,见义勇为,拦截惊马而致残,区委对其和家人在生活上进行无微不至的关怀。二是某市一工人为扑救烈火致使全身烧伤60%,昏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方保住生命,但他的5000元医药费竟无人肯出。两则报道,可谓反差强烈。
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从来也不乏舍己救人、仗义执言的正义之士。但是良心泯灭、道德沦丧的情况如今也不全是天方夜谭,一些英雄人物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地牺牲无人救助的事实就是佐证。唯如此,才更应该大力提倡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社会新风尚。
当然,仅仅靠提倡还远远不够,应该对见义勇为者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一旦出现见义勇为而致残者,社会就为他提供可靠的生活保障,这不仅会呼唤出更多的英雄人物,还会产生“照顾一个人,激励一大群”的积极效应,从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