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季度对奶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表明,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高,小型集体、私营企业的产品,相当一部分存在掺假、以次充好现象。
本次抽查了北京、哈尔滨、石家庄、济南、郑州、西安等6个城市23家经销企业销售的47种产品,合格5种,抽样合格率仅为10.6%。其中,抽查了国内5家大型生产企业的5种产品,合格5种,抽样合格率达100%;抽查了32家中、小型生产企业的42种产品,无一合格,抽样合格率为0%。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国有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如,“三鹿”牌婴儿奶粉、“完达山”牌1段配方奶粉、“龙丹”牌壮骨奶粉(中小学型)、“金星”牌金星加镁奶粉、“秦俑”牌加强AD全脂加糖牛奶粉等5种产品,检验项目最多的达43项。检验的所有指标都达到标准要求,全部合格。
相反,本次抽查的大部分小型集体、私营企业生产的风味奶粉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其中多数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广东、河北、广西、浙江等省,尤其以广东省汕头市最为集中。
此次抽查中反映出奶粉产品存在的问题:一是以假充真,一些奶粉根本不含奶。二是部分产品掺杂使假现象严重。三是卫生指标严重超标。四是一些产品标实不符、营养价值极低。五是部分企业的产品缺斤短两,克扣消费者。(边吉)